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华审网 2023-02-19 369次阅读
导读:
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之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按照1%加计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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