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中,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什么?
华审网
2023-02-19
429
次阅读
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什么?下面由
华审网
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交付有现实交付与交付替代两种形态。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
1天内
响应
在线咨询
返回首页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