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12月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小规模减半优惠政策吗?

华审网 2023-02-23 393次阅读
导读:
纳税人12月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小规模减半优惠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是12月1日,根据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减免规则,按季申报的纳税人,10、11月属于小规模类型,10、11月的税款仍应享受减免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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