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是怎么样的?

华审网 2023-02-24 376次阅读
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效力等级是怎么样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既设定抵押权力设定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