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岀,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此项条件要求该意思表示已经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必要内容。此处的“内容具体确定”并非要求要约已经具备了《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款。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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