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享受免税的话,会计核算资料需要保留吗?

华审网 2023-02-27 334次阅读
导读:
享受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享受免税的话,会计核算资料需要保留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留存备查资料: (一)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等相关材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未上市等]说明;

5、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二)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等相关材料;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未上市等]说明。

依据: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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