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依据:
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延伸阅读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审核的内容包括什么?
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转让非住宅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