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不含车船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已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
电子税务局中,公司怎么申报社保?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物资增值税是否有优惠?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