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增值税优惠吗?

2023-04-2017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90人
咨询我
导读:
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增值税优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增值税优惠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