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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最新优惠政策

2023-04-2016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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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体工商户最新优惠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

暂时没有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如果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六税两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1、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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