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依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延伸阅读
符合小微的企业,填写预缴申报表需要注意什么?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几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申报表有哪些?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