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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