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本年度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次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如果因您的申报信息或者资料不全,税务局要求您重新补正资料的,以您重新补正后收寄时间为准。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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