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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享受条件?

2023-09-0329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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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享受条件?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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