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退税的金额和增量留抵税额不一致,是怎么计算的?
2023-10-0345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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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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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增量留抵退税的金额和增量留抵税额不一致,是怎么计算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二、若实际计算结果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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