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不得抵扣范围,还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的,可以抵扣。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延伸阅读
我公司是湖北的一家四类外贸出口企业,疫情发生前,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但由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难以报送纸质资料,怎么办?
印花税税源采集了就是申报成功了吗?
企业取得的开具不规范的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