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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不同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均在当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计算抵免限额时,能否不分国家汇总计算?

2023-10-2527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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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在不同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均在当地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计算抵免限额时,能否不分国家汇总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企业选择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以下简称新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对该企业以前年度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规定没有抵免完的余额,可在税法规定结转的剩余年限内,按新方式计算的抵免限额中继续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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