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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得林木所有权的经营者,立即砍伐原木并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2023-11-2452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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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得林木所有权的经营者,立即砍伐原木并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

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自产自销上述农产品注释范围的林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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