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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信息和实际不一致,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2023-12-2637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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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信息和实际不一致,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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