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已依法享受印花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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