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已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能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吗?

2024-01-0936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已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能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上述疫情防控留抵退税政策执行至2021年3月31日。

因此,你公司可以在2021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按照上述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可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为2021年3月底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已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能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