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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