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由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没有电子信息的,那是否还需要提前进行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金融机构存款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