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企业收回替个人垫支的款项,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延伸阅读
房地产公司从村委流转的土地,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该取得什么票据?
企业承担客户差旅费支出,取得非员工名称的交通费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应纳税额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规模的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