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优惠计算时,免征增值税的月收入合计小于多少万?
2024-02-2041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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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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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优惠计算时,免征增值税的月收入合计小于多少万?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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