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个人转让5年以上的自用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4-03-2432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1人
咨询我
导读:
个人转让5年以上的自用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个人转让5年以上的自用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