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4-05-0123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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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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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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