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
延伸阅读
普票能邮寄到外地吗?
小规模纳税人第1季度已经申报纳税的销售额,在第2季度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冲减第1季度销售额吗?
查询一下公司二零一七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申报了,但是在注销的时候说未申报,是什么情况?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