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除此以外的设备不能全额抵减增值税。
延伸阅读
普通企业享受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是怎么计算退税额的?
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是否属于饲料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申报表上跳出来的开票金额和实际开具的发票总金额对不上?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