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税APP上已完成申报,为什么还一直显示“申报更正或作废”?
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采集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