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项:”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延伸阅读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的纳税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