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延伸阅读
个税APP中填写住房专项扣除信息,提示合同期限不能重复,如何处理?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终止,税务机关什么时限之内会办理?
一年前买了一件东西,过了一年的时间还能不能要求商家开发票?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