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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中存量留抵税额指的是什么?

2024-08-0915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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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中存量留抵税额指的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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