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发生哪些情形会被取消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被取消资格的当年及之后三个年度内不得重新确认资格?

2024-08-167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87人
咨询我
导读:
发生哪些情形会被取消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被取消资格的当年及之后三个年度内不得重新确认资格?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公益性群众团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被取消资格的当年及之后三个年度内不得重新确认资格:

(一)违反规定接受捐赠的,包括附加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的条件、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或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接受不符合公益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捐赠等情形;  

(二)开展违反组织章程的活动,或者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  

(三)在确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指定特定受益人,且该受益人与捐赠人或公益性群众团体管理人员存在明显利益关系的;

(四)受到行政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  

对存在本条第(一)、(二)、(三)项情形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对其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依法补征企业所得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发生哪些情形会被取消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被取消资格的当年及之后三个年度内不得重新确认资格?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