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关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规范和条件”中所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具体产品类型以及产品指引框架和示范条款由银保监会商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
新的产品发布后,此前有关产品的规定与新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延伸阅读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可以多部门一起申报吗?
个税系统有个员工的工资为5000,为什么还要交税?
每月工资都扣缴了个税,为什么汇算清缴未显示预扣预缴部分税款?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