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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2024-09-1021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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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依据: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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