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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员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的减免税额不一致,应该如何确定减免税额?

2024-09-1193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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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员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的减免税额不一致,应该如何确定减免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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