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销售货物和服务,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吗?
提供电影放映服务有增值税优惠吗?
境内单位以修理物品形式报关出口,境外单位在境外修理完成后,由境内单位以修理物品形式进口,那么支付境外单位修理费时,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