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暂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延伸阅读
母子公司之间以较低价格或无偿转让债权、股权,需要做纳税调整吗?
外经证报验怎么办理?
公司的公章发生变化需要前往税务局变更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