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2020年申报出口,受疫情影响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退运的货物如何申请退还已征收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4-12-2310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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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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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企业对2020年申报出口,受疫情影响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退运的货物如何申请退还已征收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
其中,未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货物退运已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
已申报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
进口收货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进口收货人应提交退运原因书面说明,证明其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退运,海关凭其说明按退运货物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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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2020年申报出口,受疫情影响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退运的货物如何申请退还已征收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