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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最新文件增列了哪些商品?

2025-03-1710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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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最新文件增列了哪些商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所指生产设备,增列旋转木马、秋千及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等文体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商品分类,包括:

旋转木马、秋千和旋转平台,过山车,水上乘骑游乐设施,水上乐园娱乐设备等8项商品。

具体范围见《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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