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即时办结外,其余事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开具红字通用机打发票时,提示“红冲的发票金额累计金额超过蓝字发票金额,不能开具”,怎么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因质量问题发生折让,收入怎么确认?
公司注销票种,要带什么资料?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