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否可转让、转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前后,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时需要报送的表单有区别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