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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吗?

2023-12-25293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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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时,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申请退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此前已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转登记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相关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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