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
同时,根据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2023
延伸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和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与非居民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的,该如何处理?
个税年度汇算时发现有单位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提交申诉后怎么查看处理进度?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