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融顾问认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一级市场刚刚建立,二级市场尚在萌芽你民,要发行1亿元普通股股票十分困难,发行优先股还可以考虑。但根据目前的利率水手和市场状况,发行时年股息率不能低于16.5%,否则无法发行。如果发行债券,因要完期什息还本,投资者的风险较小,估计以12%的年利息率便可以顺利发行。”
财务顾问认为:“以16.5%的股息率发行优先股不可行,因为发行优先股所花费的等资费用较多,把筹资费用加上以后,预计利用优先股筹集资金的资本成本将达到19%,这将高出公司税后资金利润率18%,所以不可行。但若发行债券,由于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实际成本在9%左右。目前正处于通货膨胀时期,利息率较高,这时不宜发行较长时期的具有固定负担的债券或优先股,因为这样做会长期负担较高的利息或股息。所以,应首先向银行申请1亿元的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为1年,1年以后,再以较低的股息率发行优先数股票来替换技术改造贷款。”
请思考:
(1)你认为总经理最后应选择何种筹资方式?
(2)本案例对你有哪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