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是厂属于制造机器车的,只会定制一台机器车,周期比较长,半年以上一年以上都有。很多时候就是签了合同,对方客户就需要对这个合同金额全部开具发票,对方好向公司进行请款这种。
但是我们当月把发票开具出去,我不知道这个主营业务收入要不要同步确认,我问了一个会计老师说发票开具了,就要同步确认主营业务成本,但是当月我们合同签订了并没有真实购买材料产生相对应料工费成本,所以不知道怎么处理。那个会计老师说同步确认成本,把没有采购的原材料进行暂估处理,然后入账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之后真实材料到货红冲暂估的材料就可以。然后等真实业务发生,只需要自己内部做个真实的成本账就行,不用再去动之前已经结转的库存商品和主营业务成本,请问这种方法可以么?
网上我看的是只确认销项税额就行,主营业务收入不确认,做到应收账款中,等销售业务发生转移再去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和主营业务成本。所以对这个很是犹豫不知道怎么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