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x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x核定征收率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