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地位、出资人、责任承担、设立条件、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有区别。
法律地位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2。
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1。
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2。
设立条件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及从业人员等;而个体工商户完全由经营者自行决定,法律、法规无特别要求3。
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如税务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则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