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活动,给获奖人员和单位发奖金,个税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奖金的性质和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情况。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确定所得性质:比赛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中被归类为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在这里,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获得的比赛奖金金额,适用税率为20%。
税务处理与扣缴义务:支付比赛奖金的单位或个人负有扣缴义务,应当在支付奖金时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获奖者无需自行申报纳税,除非其年度综合所得达到需要汇算清缴的标准。
起征点与免税额:对于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比赛奖金。因此,无论比赛奖金金额大小,均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